通知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www.oip.sdnu.edu.cn/view.php?tid=612&cid=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选派计划,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申报者的各项服务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1月15日,我校接受申报截止时间至2014年1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我校正式教职工,优秀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派计划的具体要求。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三、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启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请办法,详情请浏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参考“2014年选拔简章”部分)。
2.申请人员须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工作。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报名(http://apply.csc.edu.cn)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内部请示报告(可登陆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于1月10日前报送我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外加所有文字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申请人经学校研究同意申报后,由我处统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上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可申报项目及具体实施方法、选拔标准、材料要求等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选拔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3ab16a65aabc4d94bb4844927fa2b9de.shtml
目前我校师生可以利用、申报的项目包括: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6.国外合作项目
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
其他国外合作项目
7.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四、受理及咨询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统一交至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再由我处统一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咨询电话:81916580
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6182227联系人:吴锡路。
请各有关单位依照本通知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