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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由于9月份退休及在职人员省直医疗社会保险费上缴滞后,导致9月1日至9月9日上午11点30分之间,省直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所有费用全部自费。按照省社保局有关规定,这期间的费用无法报销,为争取我校教职工的利益,现已联系省社保局争取为此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教职工报销应由省直医保承担的医药费。现需各单位汇总收集本单位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在此期间自费支付医疗费用的有关单据,于10月15日之前交至校医院财务室,联系人:于秀云 ,联系电话:86182888。
人事处 校医院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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