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新春将至,首先恭祝全校教职员工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现将2013年2月份工资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2013年2月10日恰逢春节假期,各银行转账业务需要提前办理,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2月份工资发放时间提前至2013年2月5日。
二、2012-2013采暖季“增发的采暖补贴”将随2月份工资一并发放。增发标准:副省级2700元,厅级1900元,处级1500元,科级1100元,一般人员1000元;专业技术人员增发标准:高级1500元,中级1100元,初级1000元。以上增发标准以2012年10月份发放工资的人数和职务职称为准。
三、2013年度省直单位医疗保险有关费用,学校已从1月份开始缴纳,其中1月份在职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部分已由学校代缴,需在2月份工资中补扣。在职教职工个人承担2%部分自2月份开始进行正常缴费,工资单中相应增加“扣医疗保险”项目,计算方式为个人填报省直医保信息采集的月工资总额乘以2%。省直医保的有关事宜将另行正式通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