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工会:
接济南市西区建设指挥部通知《关于“乐天居”公租房房源配租的通知》,现向长清大学科技园内十所高校提供公租房。经学校研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乐天居”项目概况
“乐天居”公租房项目位于长清大学科技园第一安置区内(距离我校长清校区约7公里),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8栋住宅楼(无暖气、煤气),配租房源共计460套。其中:东区40平方米规格套数为124套,60平方米规格套数为140套,共计264套;南区40平方米规格套数为92套,60平方米规格套数为104套,共计196套。
二、公租房准入标准、分配标准、租金要求
公租房准入标准、分配标准、租金等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明确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范围。我校无房青年教职工、后勤管理处在长清校区工作且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用工人员均可申报。
(二)分配标准。家庭成员3人(含3人)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配置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2人)以下,配置一室户住房;外来单身职工住房配置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申请单位或申请家庭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1次最长5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申请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应根据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等因素确定。
(四)租金标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其他申请人及家庭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三、其他要求
请各院级单位工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以院级单位工会为单位,将需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姓名、租赁规格于12月6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校工会。
校工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网址链接:http://www.gh.sdnu.edu.cn/Third.aspx?id=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