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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10年10月11日至13日报销2010年第三季度门诊医药费,具体时间如下:
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报销离休人员医药费 ;
10月11日下午及10月12日全天报销退休人员医药费;
10月13日(星期三)报销在职教工医药费。
希望各单位通知相关每一个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销,以免漏报。
注: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离退休人员报销地点:老干部活动中心
在职教工报销地点:校医院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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