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期中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教学管理,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希望各学院结合期中检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本学期期中检查工作定于第十一至十二周(11月9日—11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检查教学过程,发现任意停课、调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应及时上报,学校按《伟德bv1946官网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公共课教学由教务处会同开课学院负责教学检查。
二、确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各学院要确定好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好各门课程的师资,教学计划一般不得异动,保持教学计划的稳定性和执行过程的严肃性。
三、抽查教学秩序。学校将对教学秩序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各学院要做好教学秩序的检查督促工作。
四、搞好教学督导工作。校、院督导组集中开展教学督导,各学院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应到课堂听课,详细做好听课记录。各学院要结合本学年度教学能手和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好公开课、观摩课、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切实推动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组织好期中考试与考查。认真严肃地组织好期中考试、考查,严明考风考纪,客观公正地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六、召开师生座谈会。各学院要分别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学校在学院召开师生座谈会的基础上,分校区集中召开学生信息反馈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学生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通报相关部门解决,有针对性地强化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
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做好二○○九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遴选及选题、开题等工作。
八、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将继续采用清华大学研制的评估软件,由学生在选课前进行网上打分。为保证本工作的公平、公正,评估数据准确,请各学院安排专人核对任课教师与学生的对应情况,填写“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调整情况统计表”(本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期中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将检查的主要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27日前将由期中检查总结、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调整情况统计表及2009-2010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0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