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颁发了鲁教研处函(2009)6号文件,组织200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总结以往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以及申报工作的经验,按照文件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充分准备,科学论证,积极申报。
二、申报范围
根据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目的,重点围绕加强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改革与完善、课程及其教材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风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学位论文质量控制与评价等方面的创新课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与立项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同时应是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教授或相当正高级技术职务者,或者是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二)已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此次立项。前几年已立项且已经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项目完成得好,对于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并有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可申请再次立项研究。此类申报项目须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
四、申报数额
省教育厅给学校的申报名额为9项,其中申请省资助的项目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二。学校不再给各单位分配名额,如同一单位申报项目超过2项(含2项),应排出顺序。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优秀的项目参加省教育厅评审。
五、报送日期
各单位将推荐申报的汇总表(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及电子文本(E-mail:yjspy@sdnu.edu.cn)于5月15日上午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与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裴金宝 电话:86180864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3. 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