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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奖励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09年01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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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8年的奖励津贴申报工作将继续依据2007年调整后的《奖励津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为做好2008年度奖励津贴的申报、审核、计算、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加强审核,分级把关

奖励津贴工作涉及面广,金额较大,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奖励津贴的审核工作,使每一笔奖励都准确无误,不出任何差错。在审核上实行单位和学校两级把关:首先由单位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再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条件进行核算和复核,然后由人事处汇总核算。最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进行公示。

2、专人专管,各负其责

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复核时,都要选派有责任心的同志进行专人专管,并要签字负责,以便于责任的落实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各单位要向申报人负责,认真审核、整理个人申报材料,及时汇总报送;相关部门要对各单位负责,认真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和计算,但不接受个人申报。

3、全程监督,全面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奖励津贴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便于查漏补缺,继续通过校园网在校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便于群众及时反映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4、确定日程,简化程序

为使工作更加便捷、高效,通过制定日程表、减少表格、网上传送等方式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各种奖励津贴申报的材料及审核流程

1、特殊岗位奖励津贴

为简化审核手续,符合特殊岗位第二、三、四层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由单位核实后,统一汇总填写《享受特殊岗位奖励津贴人员申报审核表》(附表1、2、3,分别分为“资格审查”、“科研”、“教研和本专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等部分),按日程表安排先经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需附二、三层次特殊岗位人员符合某项条件的相应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相关部门证明,原件验审后退回)后,再经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对2008年研究成果、课堂教学工作量情况审核盖章后,一起报送人事处汇总核算。

说明:(1)2008年的研究成果需报送原件及复印件到科技处或社科处、教务处审核,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由科研处、教务处留存。

(2)需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应注明具体情况及符合第几层次第几项条件,例:“某某同志系某某学院某某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第一学术带头人,2008年1-12月都带有硕士生,符合我校特殊岗位第三层次第3项条件,特此证明。”

2、科研奖励津贴

(1)科研奖励津贴的奖励项目仍按照《方案》规定申报,但奖励标准2007年根据学校情况已做一定调整,2008年将继续做出调整,以调整后的标准进行核算,不再以《方案》标准为依据。

(2)2007年科研奖励已核算汇总,即将公示发放,不需再次申报。

(3)个人将各类科研成果(2007年或2008年)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学校验审后退回)报送至所在单位,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填写《2008年度科研奖励汇总表》(附表4,分项目、论著、获奖3个类别),将所有材料按日程表安排分别报送科技处或社科处。经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计算、盖章后,由人事处进行汇总统计。

(4)音、体、美比赛奖励只报送获奖教师或指导教师情况(学生获奖由学生处奖励),由所在单位将各类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经过审核、汇总后,按日程表安排直接报送人事处审核统计。

3、教学奖励津贴

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直接将优秀教学奖和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送交人事处进行汇总统计。

4、教学单位超基本定额任务奖励津贴

(1)各单位填写《2008年实际在岗教职工名单》(附表5),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

(2)各单位在校实有本专科学生数、本专科生公共课上课情况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各类研究生数、研究生上公共课情况以研究生学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已缴费学生数以财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教职工本年度出国情况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供的情况为准,各单位可于2008年1月16日前分别到以上处室核对本单位相关数据。

(3)2008年核算方法与2007年保持一致。

三、公示

人事处汇总、统计好各类津贴情况,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将详细情况通过校园网在校内进行全面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及时进行复核、修正。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为便于广大教职工熟悉、了解奖励津贴情况,相关文件和通知、表格均可在人事处网页上查询和下载。

2、所有表格及内容请一律用Office-Excel表格制作并用A4纸打印。

3、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每年的奖励津贴申报工作,并由一名单位领导专门负责复核。

4、审核部门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5、请各单位请同时将各附表发送邮件至wxs_74@sdnu.edu.cn。

6、退离休人员申报奖励津贴应通过原单位进行申报。

7、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请预先到相关部门查询需复印的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8、因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日程表报送各种材料,若有延误就会影响全校奖励津贴的按时发放。

9、各种未尽事宜请到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10、人事处网址:www.rsc.sdnu.edu.cn

 

附件:

1、附表1:《享受特殊岗位奖励津贴人员申报审核表(第二层次)》

2、附表2:《享受特殊岗位奖励津贴人员申报审核表(第三层次)》

3、附表3:《享受特殊岗位奖励津贴人员申报审核表(第四层次)》

4、附表4:《2008年度科研奖励津贴汇总表》

5、附表5:《2008年实际在岗教职工名单》

6、奖励津贴实施方案调整意见(2007年)

7、2008年奖励津贴申报核算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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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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