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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人事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精神,在2007年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我校将从2008年1月1日起为在2007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职工作人员增加一个薪级工资。
请各单位尽快到人事处劳资科领取薪级工资调整核对表,请教职工核对并签字,核对表于2009年3月20日前反馈到劳资科。
联系电话:86182261
人事处
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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