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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职称评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 日期:2008年09月2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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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好!

    学校于2008年9月21日对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在22-23日完成本单位的拟报职称人员的条件审核、排名以及公示工作,学校在国庆节前完成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我院决定申报人员务必于9月22日(周一)上午将相关材料、表格等交到学院  宋学盛 老师 处。(在校本部)

   由于时值周末,学院不再召集全体教师开会传达会议精神,由宋老师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有可能申报职称相关人员进行了电话通知,有可能会遗漏个别老师,请老师们看到通知后,能够相互提醒一下,不要使有哪位老师错过提交材料。 具体文件精神及要求请看我校人事处网站。

附:人事处部分文件。

关于2008年度教育系统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按照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根据省人事厅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评审办法,严格评审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丰富评价方法,加强民主监督,减少人为干扰,深入探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机制,实现客观公正的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二、工作重点

1、继续改进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从探索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的角度,把职称评审纳入到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轨道中,通过评审活动,请各学科评议专家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专家建言以期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可靠的决策参考。

2、继续坚持强调正确的政策导向,尤其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要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要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纠正背离教育教学实际,闭门造车拼 “铅字”造文章等不良风气,大力倡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中,放到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成长上。

三、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从今年开始,将随机要求中小学参评教师提交任职以来某一个或几个学期的教案,学科组评议专家要通过教案具体考察参评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今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含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中小学教师(不含各级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均须提交2006年下学期和2007年下学期教案。

2、为更好地落实中小学课程方案,促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实际情况,从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高评委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和“通用技术”两个学科,从事这两门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的中学教师职务。

3、从今年开始,省教师职务高评委将不再把论文获奖等作为评审依据,高评委办事机构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学科评议专家将通过认真审阅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考察其教研、科研能力。

4、进一步加强呈报单位的管理职能,严格掌握申报范围,规范材料填报。一是经与省人事厅协商,今年重申,校内不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馆和少年宫之外的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均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二是各呈报单位提交的评审材料填写必须规范,尤其是单位名称和从事专业必须统一规范,申报职称系列必须与其从事工作性质相符。三是各单位在推荐申报人选过程中,对申报人员的评价要杜绝使用简单机械的量化打分方式。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伪甄别等问题,均由呈报单位负责。

5、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精度,我们组织研发了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今年在高校领域正式启用,明年拓展到各市。各高校今年申报职称统一从网上申报,高评委办事机构不再接收单机信息。中专中小学系统今年暂继续使用我厅原来提供的单机版上报程序。

四、时间安排

今年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9月份: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

10月6-26日:省高评委办事机构集中组织收审评审材料。

10月27-31日: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召开中评委会议。

11月3-21日:分别组织召开高校教师、中专中小学教师、实验、高校图书资料和工程技术高评委评审会议。

11月底前完成省人事厅审核备案工作。

10月6日-26日,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安排:

7日-14日 泰安、威海、枣庄、日照及驻地高校

15日-16日 潍坊、聊城、滨州及驻地高校

17日-20日 青岛、淄博、济宁及驻地高校

21日-22日 烟台、菏泽、东营及驻地高校

23日-26日 济南、德州、临沂、莱芜及驻地高校

材料报送地点:山东教育大厦二楼第一会议室(历山路49号)

五、材料报送说明

申报高校教师、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和实验技术职务须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山东省高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6份(A3纸双面打印)。

申报高校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和实验技术职务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3纸双面打印、按页码对折装订),《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第1-4页9份(A3纸双面打印)。

填报上述表格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获奖科研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均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材料审收时严禁除申报人外任何人增删申报材料任何内容,否则拒收申报材料。

《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3、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规定的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免试的需提供《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试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其中属免考部分计算机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证明、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并仔细甄别专业模块与通用模块的不同要求

4、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申报高级职务须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申报高校教师职务还须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合格人员可同时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

5、申报高校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和实验技术职务的,需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打印)。

6、《评审表》中填写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所有原件和被收录、转载、摘录及影响因子的证明材料。

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提交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7、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分袋再另报送2套鉴定材料(仅限论文、著作或教材、作品,须与《评审表》中所填一致)和《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2份,以便提请同行专家鉴定。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改系列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

申报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须注意以下问题并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

填报上述表格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和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均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均须提供原件)。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材料审收时严禁除申报人外任何人增删申报材料任何内容,否则拒收申报材料。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其《评审表》、《一览表》中严禁虚假填写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栏中及《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栏中体现。

《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3、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职务的须提交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4、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规定的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免试的需提供《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试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其中属免考部分计算机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证明、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并仔细甄别专业模块与通用模块的不同要求

5、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改系列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

申报破格晋升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破格晋升人员专业知识考试。

9、统一使用《山东省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软件》报送申报人员数据和《申报人员汇总表》(均由系统生成),《申报人员汇总表》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申报其他系列高级职务者,评审材料按相应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报送相关表格及材料。

六、其它有关事项

1、上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上必须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类别、学科名称、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现从事专业。

2、上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清楚,不得漏填、漏报、缺页,实际材料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各市上报的材料还要注明所属市。上报材料袋必须坚固,为避免材料意外丢失,概不受理材料袋有破损的材料。

3、各种表格要求一律打印,表样可从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www.sdjyrs.gov.cn)下载专区下载。

4、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要按申报人数和收费标准办理缴款手续,对未办理缴款手续的单位,不予受理呈报材料。

缴款方式:呈报单位凭我厅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方式到受理银行缴纳。驻济以外单位也可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收款人户名填写“行政事业代收费”,帐号为“2730990000999999”,开户行为“建设银行济南珍珠泉支行”,同时需注名“执行号:00—25109126”。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事厅《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有关要求办理。

关于2008年度教育系统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1、论文获奖是指杂志社、报纸编辑部、学会、协会和部分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的单一论文参加评选颁发的奖项。作为科研项目结题的论文、专著等,获得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或社会科学奖可以作为科研项目获奖在相应栏内填写报送。

2、表格中填写的获奖、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的名称、位次和顺序等必须和提供佐证材料一致。对填写位次和顺序不相符的,按弄虚作假对申报人进行处理;对填写名称有误的,材料收审时将不再允许修改,是否作为评审依据由评委会专家掌握。

3、从2006年起申报教师职务必须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合格学历为后学历的,仍按人事厅规定满三年方可申报(时间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底)。

4、申报相应高级职务其聘任时间必须满5年;申报相应中级职务其聘任时间必须满4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底)。

年度考核为近五年的考核(08年未考核,可从03年开始填写),具体考核情况由考核部门严格审核后在相应栏盖章。

5、破格晋升高级职务必须符合省人事厅《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相关规定;破格晋升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省人事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相关规定。

6、申报教师职务人员其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由各申报单位审验,省高评委办事机构不再收审。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必须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7、90年以后毕业,年龄未满40周岁且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高校教师,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可按正常晋升进行申报,但评审时,由评委会专家参照破格条件把握(时间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底)。

8、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简表不作统一要求,各市教育局根据本市的具体规定,决定是否填写报送评审简表。

9、高校职称表格均要求统一打印;中专中学职称表格中仅要求打印《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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