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5〕17 号)要求,为继续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在全面总结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国家级候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开展团队合作,加强教师指导。各学院要规范管理,认真组织计划项目和学生团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学科基础知识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一年级和三年级一般不担任项目负责人。若项目研究意义重大且确需三年级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必须有不少于50%的一、二年级学生。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为4—6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人数可适当增加。
四、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本次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必须依托具有良好科技创新效果、有待于进行创业实践的已立项校级、国家级项目,或有一定创业实践基础的创业类项目(已立项的优秀创业项目、能够继续良好实施的可以继续申报)。
2、项目团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人限主持一个项目。正在主持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再申报新项目。每个学生参与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3、项目指导教师。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应至少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应配备2名指导教师,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指导教师,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执行要求。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5—2年。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研究实施记录,中期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按时、保质完成研究项目。
5、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合作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管理。
五、项目经费
学校将与名校建设工程相结合设立专项经费,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完成项目所需要的图书费、资料费、资料复印及成果印刷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购置费;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等。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积极指导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落实选题及指导教师,认真填写《伟德bv1946官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
学院审核推荐: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推荐限额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的项目应优先推荐(包括获得优秀评选一、二等奖、结题验收鉴定优秀、“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或指导项目取得优异成果)。
各学院可按照“2014年度国家级立项项目数+10”的限额进行推荐。上报推荐项目请分项目类型按照评审成绩高低顺序填写《伟德bv1946官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以下简称《申报信息表》)。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根据上级管理部门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学校优先支持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的项目。
七、材料提交
由学院统一将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立项申请书》及《申报信息表》等材料一式1份,于5月7日前报送,千佛山校区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文化楼0311),长清湖校区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22室,同时将以上材料(除《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fei@sdnu.edu.cn。
《立项申请书》通过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210.44.2.168:8088/index.jsp进行网上提交,由项目负责人通过校内指导教师账户登录操作。(详见《申报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联系人:贾斐,联系电话:80501、80236。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
3、伟德bv1946官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
4、申报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15
年4月20日